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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82951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0年6月29日衛授食字第1101301761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年接獲多起民眾自行採摘不明菇類,烹煮食用後出現嘔吐、腹瀉及手麻等天然毒食品中毒之症狀。 |
| 正本: | 本市各市立學校 |